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6章63条,按照分类管理思路,构建了无人驾驶航空器覆盖生产制造、销售经营、操控资质、空域使用、飞行活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全链条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环节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责,填补了我国无人机管理法规空白,那么无人机到底应该怎么飞才合法呢?
1、合法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哪几类?
《条例》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按照空机重量、最大平飞速度、最大飞行真高等性能指
标分为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大型无人驾
驶航空器。
在日常使用中,首先要确认自己无人机所属的类别,因为不同的类别,对应的飞行空域、驾驶执照资质、强制保险投保、飞手民事行为能力等管理要求各有不同。
2、无人机可以在哪些范围合法飞行?
依据《条例》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制空域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